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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6-00231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其他,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04-28
文号: 灌政办发〔2016〕2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灌南县2016年度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8日灌南县2016年度金融工作要点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度金融工作,对建设强…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2016年度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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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各相关部门:

《灌南县2016年度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18


灌南县2016年度金融工作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做好2016年度金融工作,对建设强富美高新灌南,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6年度全县金融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机制,推动金融领域深化改革,更加注重信贷增长的连续性、稳定性,拓展直接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与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目标

(一)综合指标。全县金融业继续保持平稳健康运行态势,新增全社会融资38亿元。强化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的运用,积极推进新的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力争直接融资超过10亿元。新增贷款突破20亿元,力争达到2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6亿元,力争突破138亿元。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保费收入4.6亿元,增长10%;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家推出1个金融创新产品,每个金融创新产品融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

(二)金融稳定。坚守全县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良贷款余额控制在1.5亿元以内,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2%以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推进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机制的持续运行,强化金融监测预警和分析处置力度。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切实监管融资性非金融组织,有效控制非法金融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挂牌上市。积极引导县内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年内确保实现2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力争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完成股改。

(四)金融集中区和机构网点建设。为提升新城区金融服务能力,改善部分金融机构办公环境,加快金融集中区规划建设力度,力争年内金融集中区具备开工条件。推进金融机构网点建设,确保农商行增设2家支行;力争新设小额贷款公司1家;积极争取异地金融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

三、重点工作

(一)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1. 加强金融机构网点建设。推动金融集中区建设,提升新城区金融服务能力;推动邮储银行升级改造,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农商行增设服务网点,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

2. 新设1家小贷公司。按照宽进严管、控制增量、扩张存量原则,适当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门槛,力争新设1家小贷公司,鼓励小贷公司向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及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3. 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支持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壮大担保实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担保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为我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专业担保。积极引进异地担保公司来灌南拓展担保业务。

(二)强化金融支持发展。

4. 构建银企合作常态机制。实施融资辅导员制度,推广运用灌南掌上金融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企业信贷需求集中排查,组织多层次的银企合作对接会。会同经济主管部门和各园区适时发布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库,发挥小微企业转贷基金作用,实现转贷基金无缝对接,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

5. 推动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举办企业直接融资辅导讲座,邀请证券公司等机构讲解企业直接融资优势及具体流程,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数据库,确保年内实现2家以上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6. 探索建立农村两权贷款平台。借鉴外地农村两权抵押贷款经验做法,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两权贷款管理办法,组织和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满足三农发展对金融的需求。

7. 着力打造金融服务品牌。推动落实助残贷款工作,满足残疾人的合理资金需求,激发企业吸纳残疾人的意愿,加大对弱势群体的金融扶持;做实做大创业贷款规模,新增邮储银行和民丰银行成为承办银行;实现妇女创业贷款增量扩面,切实减轻妇女创业负担。积极探索家庭农场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家庭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

(三)强化金融产业服务建设。

8. 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全面规范抵押登记收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环节中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中介费用、司法费用等,按照相关部门批准的最低标准收取。

9. 建立金融扶贫工作机制。与县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年度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制定金融扶贫工作措施,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健全信用信息评价与应用机制,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贷款,提高贫困户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大力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扶贫贴息贷款等金融产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农户的贷款模式,多渠道支持贫困农户的发展。

10. 实施农村金融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一是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建设。在各乡镇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34个行政村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示范站,明确定点帮扶人员,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设施配备,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操作程序,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影响力。二是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站功能。在已有的小额取现、转账、查询及代收水电费等业务基础上,探索代收农村合作医疗费用、保险费等业务。三是推动农商行在有条件的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布放ATM机,年内建成至少4个村级自助银行。推动县农业银行在乡镇建设三农金融服务点,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四是加大农民使用银行卡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银行卡使用数量,改善农村支付结算环境。

(四)全面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11. 纵深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16年,推广在三口镇开展的三级评价模式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纵深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工作目标上,突出把握农户和经济组织信用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保证评价结果的可用性;在工作模式上,坚持县级统筹、银行负责、镇村参与,实现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性;在工作步骤上,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保证有需要的群体先采集、先受益;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上,坚持成熟一个评价一个、信用等级与利率优惠挂钩的原则,充分彰显信用的价值

12. 推动保险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保险对城乡居民的保障支持作用,加强银保合作,探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扩大金融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渠道,缓解现代农业融资难问题。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为主体,引导保险机构推出符合地方特色的保险产品,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保险服务。

13. 完善不良贷款处置机制。健全金融案件受理、立案、执行的绿色通道,加快不良贷款抵押资产处置执行速度。探索建立银行不良贷款有效化解机制,继续做好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降低风险水平,增强信贷投放能力和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

14. 完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抓好舆论宣传,围绕非法集资隐蔽性、危害性等特点,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社会氛围。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加大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融资租赁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寄卖行)等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强信息监测,搭建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严格执行金融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和金融犯罪行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的金融风险。

15. 推进金融稳定机制的常态运行。在县乡(镇)两级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和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县、乡(镇)和园区、村三级完整的金融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各项金融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积极推进金融发展与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的常态运行,强化金融知识宣传,定期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共享金融信息资源,分析风险隐患,组织金融风险处置,研究加快全县金融发展工作思路。